1、招标人:淮阴工学院。
2、工程名称: 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装修工程。
3、工程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淮阴工学院萧湖双创基地文通楼 。
4、招标控制价:2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二章。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
9、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经检验合格。
(3)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1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
13、招标文件购买费:100元整。投标人可直接在学校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在投标前汇款或带银联卡到淮阴工学院财务处(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北园翔宇楼103室)POS机处刷卡,同时开具票据。联系电话是:0517-83599189,交后一律不退。
14、投标保证金有关规定:
1)金额:人民币4000元。
2)缴纳方式:
银行转帐;
户名:淮阴工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淮安分行中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01724236051451171。
15、履约保证金有关规定: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补齐不足部分。
2)缴纳收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到淮阴工学院财务处(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北园翔宇楼1楼)将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换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
16、现场踏勘:
1)方式: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并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地点:详见施工地点;
3)踏勘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4)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8360730481。
17、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须在2019年2月26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方式向淮阴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提出(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招标人2个工作日内统一在淮阴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答疑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有关投标人说明。
18、投标: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表,主材一览表(标注品牌、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项目承诺书,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2016年1月以来签订实施的项目业绩目录及合同复印件(目录须包含发包单位、时间、工程名称及面积、金额、发包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本项目效果图、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材料、项目经理社保证明等)等材料,以及投标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各类材料表式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商公章;签名处须由法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签章)。上述材料按序装订。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3)凭据:投标人出示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4)地点: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翔宇楼(原翔宇楼)205室。
5)递交时间: 2019年3月4日9:00--10:30。
6)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9、招标文件的理解: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答疑文件和有关补充通知等。当上述各种文件内容之间有相互矛盾时以最后一次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情况的理解、推论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20、招标控制价:20万元。如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作为废标处理。
21、投标报价(详见磋商文件)。
2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3、开标:
1)时间:2019年3月4日下午2:30(暂定);
2)地点: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北园,淮阴工学院翔宇楼203室。
3)与会: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但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影响招标人正常开标、评标和定标。
24、评标:
1)时间:2019年3月4日下午2:40(暂定);
2)地点: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翔宇楼201室;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2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均可宣布其为无效投标(详见磋商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均可宣布项目废标(详见磋商文件)。
26、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有与招标文件相抵触之处、或投标文件中附有超出有关规定的条款,则仍以招标文件为准或以招标人解释为准。若投标人仍拒绝接受招标文件或招标人的解释,招标人将解除对投标人做出的一切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合同签订: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前来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5日内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28、本工程所有材料须符合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要求。
29、本项目中部分设备、材料须满足如下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前,所有影响美观的材料必须报样品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0、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其投标文件的所有权归招标人、且不退还。
31、本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32、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我校监察处监督,各投标人如对我校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517-83559156、83591013。
33、本标书可能会有改动,请在投标前仔细上网核查,恕不单独通知。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59953;
招标办联系人:董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59815、83559953。
附件:
2019001-管理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淮阴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