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JT2020003-淮阴工学院香樟树及栽植施工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陆荣 时间:2020-04-27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淮阴工学院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香樟树及栽植施工,采购要求如下:

1.采购树木名称、数量:

香樟树,31棵。

香樟树及栽植工程施工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施工时间、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施工完毕;

施工地点: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

3. 香樟树苗规格、数量、定杆、栽植地点以及质量要求:

序号

规格

定杆高度

数量

 

栽植地点

1

≥φ15cm

2.5m

10

枚乘路校区南园教师公寓

2.95m

8

北京路校区入口宣传栏处

2

≥φ20cm

2.3m

7

枚乘路校区南园教师公寓、枚乘路校区北园中心广场

3

≥φ25cm

2.8m

6

枚乘路校区南、北园大门口处

 

香樟树苗为自然全冠苗(截杆苗除外),保留三级以上分枝,骨架造型匀称优美,树干笔直、无钢钉伤杆,香樟树苗无病虫害、无疤痕,土球完好、草绳裹扎、其土球直径符合园林规范。

4.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包成活,成活率100%,养护期1.5年(施工完毕算起)。

5.施工要求:

1)中标方须按园林规范要求栽植符合要求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香樟树苗;

2)中标方须清除香樟树穴内的建筑垃圾等杂物(树穴适当开挖大些、深些),如遇土质较差的,须外运种植土更换,栽植前树穴和种植土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3)北京路校区8棵香樟栽植前须移除现有几棵女贞树且外运,栽植完毕要及时恢复树池及道板砖;

420205月份,中标方栽植的香樟如有未成活的,须当月补植;仍有未成活的,中标方须在2021年清明节前后补植同规格要求的香樟树苗(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5)中标方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较差土质免费外运,始终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付款方式:

施工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60%,养护期满后,验收合格付工程审计价全部余款。

二、投标方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以及必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20171月以来有两项10万元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5.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中标后须严格遵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7.中标后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分包他方;

8.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 .报价单(见附件):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中写明货物单价、总价、供货时间、生产厂家等信息,投标报价应包括供货、运费、施工期及养护期所有费用、安全、保险、税费(开发票)等一切费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2019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标后须严格遵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中标后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分包他方”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6.业绩(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三种规格香樟树苗的图片或视频(彩色)(合同签订前,甲方要在苗圃和栽植现场确认所栽植的香樟树,未经甲方确认的香樟树,不予付款);

8.施工全过程方案。

上述1-8项材料在202056日下午3:30前(超时无效)加盖公章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我校招标办电子邮箱中,邮箱地址:zbb@hyit.edu.cn,发给其他邮箱无效。供应商须提前与淮阴工学院招标办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电子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517-83559815835590691-7项材料若不齐全,则为无效响应文件;第8项若有重大偏离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056日下午4:00

2.地点:淮阴工学院招标办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翔宇楼201室,

3.谈判方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或微信视频方式与合格供应商(须通过资格审核且报价有效、响应有效)代表进行谈判,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谈判现场电话联系不上,视同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的机会,其报价按照其提交的电子文档中的报价(首次报价)为准。

4.谈判成交规则:在各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商。若最低报价并列,则由并列的商家再一次报价,报价低者为成交商;若再次报价仍并列,则由谈判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商。

5.成交结果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告,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到校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施工合同(见附件五)。

五、联系方式

淮阴工学院后勤管理处:周老师,电话:83591038

淮阴工学院招标办:陆老师、王老师,电话:0517-83559815

83559069

地点:淮阴工学院招标办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翔宇楼203室。

 

淮阴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0427

 Copyright 淮阴工学院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苏 ICP 备:1003313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01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