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树乔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苏财购〔2020〕84号)精神,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我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提升采购效率和绩效、防范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我校从2021年起,对于未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一般不予采购,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及渠道
采购意向由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淮阴工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淮工院〔2019〕25号文件确定)负责审核汇总,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统一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告”专栏公开采购意向,也同时在学校网站同步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同批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等。格式详见附件(淮阴工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以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开时间
按省财政厅要求,我校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需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1.使用前一年结转经费的项目,应在2021年1月将《采购意向公开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提交招投标办公室集中公开。
2.学校2021年预算批准后,各部门、单位依据预算一次性填报《采购意向公开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提交招投标办公室集中公开。
3.无法满足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应当单独提前公开。对年中新增采购项目以及实行临时采购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4.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确保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王树乔、陆荣,联系电话:0517-83559815。
附件:淮阴工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淮阴工学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3日